各有关单位:
依据《南岗区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经区政府研究同意,2018年南岗区第一批科技计划项目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科技攻关、科技成果落地转化和产业化、招商引资科技企业、科技企业孵化器四类项目。项目具体申报要求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总体要求:申报单位必须是南岗区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申报单位具备必要的项目实施条件,有健全的管理制度,申报单位无不良信用记录;申报的项目符合本地产业方向,知识产权权属清晰,具有可行性和实用性,有利于推动科技经济发展;每个申报单位只能申请一个项目,项目执行期一般不超过两年;有区里科技项目在执行期未结题验收的单位不能申报。
(二)具体要求:
1.科技攻关项目:申报单位应具有一定规模、纳税情况较好、发展潜力较大;申报的项目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好,有一定的项目研发匹配资金。重点支持科技企业联合或依托高校院所破解关键技术难题、开发有竞争力新产品,优先支持具有较好产业基础、突破核心技术瓶颈后能迅速带动产业升级和提升产业规模的项目。
2.科技成果落地转化和产业化项目:申报单位已在南岗区实现科技成果落地转化,科技含量较高、市场前景较好。重点支持高校院所专家人才、教师团队携带科技成果创办的科技企业(2016年1月1日之后注册成立),优先支持科技企业承接高校院所科技成果实现转化和产业化的项目(2016年1月1日之后签订成果转让合作协议)。
3.招商引资科技企业项目:申报单位为通过招商引资到南岗区的科技企业(2016年1月1日以后新注册或迁入的企业,以营业执照为准);重点支持具有一定投资规模、科技含量高、成长性强、发展潜力大、预期税收贡献好的企业项目。本类项目需由区招商局、区工信局认定推荐。
4.科技企业孵化器项目:申报单位为2016年以来新备案登记的区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或众创空间(以区科技局相关文件为准)和提档升级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以国家、省市科技部门相关文件为准),重点支持投资大、标准高、服务功能全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优先支持专业型、示范带动作用强的科技企业孵化器。
二、申报材料要求
(一)《南岗区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见附件1,所有类别申报项目都需要提供申请书纸件和电子版);
(二)《南岗区科技计划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见附件2,第1-3类项目申报需要提供可研报告纸件和电子版);
(三)附件及佐证材料:
1.申报单位营业执照;
2.其他材料:审计报告、财务报表、合作协议、备案文件、立项批文、高新证书、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技术报告、检测报告、鉴定证书、用户报告、定单合同、融资证明、获奖证明、产品图片等,申报单位根据实际酌情提供。
(四)材料要求:申报单位要认真按照各类项目的不同要求编制材料,特别是专家评审打分的主要依据材料——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要全面细致撰写;招商引资科技企业项目需要由区招商局或区工信局在申请书上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其他类别项目不作要求;申报单位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项目申报材料一律用A4纸打印复印,左侧装订,装订顺序为申请书、可研报告、附件佐证材料;项目申报通知、项目申请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提纲)可在南岗区政府网(www.eyboot.com)通知公告中下载。
三、受理地点及时限
申报科技项目的单位请于2017年12月15日之前将装订好并已签字盖章的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报送南岗区科技局(宣化街261号,南岗区政府主楼1321室或1318室),电子版发至邮箱:15946011696@163.com。
项目申报联系人:关明龙 86208868 13349516696
肖 峰 86227373 18946022838
特此通知。
附件1:南岗区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空表)
附件2:南岗区科技计划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提纲
二○一七年十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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